近日,省厅印发《2025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要点》),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政策体系,持续提升执法质效,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,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法治服务保障。
《要点》提出,要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政策体系,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,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《河北省民用机场发展管理条例》,尽快颁布实施。对《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》进行全面修订。对标一类立法项目工作要求, 高质量完成《河北省港口条例(修订)》《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(修订)》立法调研工作。开展政策制度清理评估工作,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对不符合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及时提出清理意见。

《要点》明确,要持续提升执法质效,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。梳理公示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,整合事项清单,明确检查标准和频次,制定省厅涉企行政检查计划,规范涉企专项行政检查。制定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“四基四化”建设的有关指导意见,大力实施大队长素质提升、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提升、治超站效能提升、执法保障效能提升四个专项行动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,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。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,开展执法技能擂台赛活动,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,提升执法队伍实战能力。持续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,进一步普及应用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系统, 推进“系统之外无处罚”。推动执法装备优化提升, 强化无人机、5G智能布控球等先进执法设备配备,实现由人治向技术治理的方式转变提升。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,针对部门之间数据连接不畅的问题,通过协调建立数据共享机制,解决跨部门、跨行业数据共享问题。
《要点》强调,要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。落实省厅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,梳理并公布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。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过征求意见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, 决策实行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。完善决策执行机制,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在决策实施中的作用。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。按照“谁制定、谁审查”原则,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。